(4)成绩管理
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2、文化课考试
我省报考体育统考的考生,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体育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只能选择理科。报考该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仅限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成绩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三)志愿填报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本专科专业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进行填报志愿,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理科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但不能在同一批次内兼报。在同一批次内只能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办法另文通知。
(四)录取
1、录取批次及顺序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院校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与普通文理专业同批次进行,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划线规则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院校,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体育类考生文化课、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体育类划定文化课和省体育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
3、投档分数排序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院校投档总分750分,以高考文化课总分和体育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占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占60%。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
4、投档规则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院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
5、录取办法
我省招生办公室投出档案考生,由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体育专业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录取。严禁以该专业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