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继续实行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6、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可否报考普通高考?
答:不能报考。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东南大学少年班的需由报名点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请。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我省将继续保持对考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加大对报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普通高考的现象发生,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7、具有广州市的学籍而非广州市户籍的本省户籍考生能否在我市报考?
答:此类考生可在我市报考。学籍、户籍都不在广州市的考生,不得在广州市报考。
8、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广东参加2018年高考吗?
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9、广州市随迁子女应如何报考?
答: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应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8年高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7〕290号)的要求,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审核材料,并登录“广州市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系统”录入完整信息,待通过资格审核后,随迁子女方可登录“广州市2018年高考报名系统”参加高考报名。
10、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问题如何解决?
答: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由于各省高考报名时间不同,不符合条件考生要及时了解户籍所在地高考工作相关安排,以便及时回去报名和做好备考工作。为保障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我省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错过原籍地高考报名时间的随迁子女,应在2017年12月10日前向报名点提出求助申请,由省招办协调考生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