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有关要求, 2018年,我省继续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工作。
2018年广东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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