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中心就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答记者问

2017年12月28日 16:47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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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在我国教育“管办评分离”、强化高校内涵建设的大背景下,这项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是如何进行的?有何重要发现?评估结果将如何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学位中心负责人就第四轮学科评估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 什么是学科评估?

  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它是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合格性评估。从2002年首次开展,平均四年一轮,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坚持“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各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授权),均可申请参评。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

  2。 为什么要开展学科评估?

  中国作为拥有世界第二大规模的研究生教育大国,构建多主体参与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内部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以评估评审工作为主业的学位中心开展学科评估工作,评价学科内涵建设的质量和成效,是统筹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实践。

  开展学科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方针,展示我国学科发展成就,建立学科评价的中国标准和中国模式,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的大局;二是服务高校。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价,帮助高校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和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与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3。 这次学科评估是怎样进行的?

  2016年4月,学位中心在系统总结前三轮评估经验、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本轮学科评估共经历信息采集、信息核实、主观评价、权重确定、结果产生、结果发布等六大环节。

  一是信息采集。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数据提供商等获取公共数据,再通过参评学科严格按照数据填报标准提供其他评估信息。二是信息核实。通过证明材料核查、公共数据比对、重复数据筛查等举措,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监督;将核查结果与公示异议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对于以上核查措施不能完全覆盖的数据,学位中心进行随机抽查。三是主观评价。对23万学生和15万用人单位联系人开展大规模网络问卷调查;邀请13000多名同行专家对5项主观指标进行“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邀请同行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学科声誉调查,同时还首次邀请海外同行专家对6个学科试点进行国际声誉调查。四是权重确定。通过参考上轮指标权重和本轮评估改革理念,形成指标权重“初值”;召开专家研讨会确定指标权重“参考值”;邀请专家近9000名(每个参评学科至少一位专家),根据权重设置原则和“参考值”给出建议权重,学位中心通过求平均得到95个学科的最终权重。五是结果产生。对客观指标按照“线性规划法”计算得到各末级指标得分;对主观指标分别邀请同行与行业专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进行评价,得到各末级指标得分。学位中心根据指标权重加权得出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和整体水平得分。六是结果公布。第四轮评估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公布结果,将高校与科研单位的评估结果分别呈现;首次立足学科评估关键指标分析对外展示我国学科建设主要成就,并向参评高校提供“学科优秀率”(即A类学科占全校博士硕士授权学科数的比例)。

  4。评价标准向来是社会特别关注的问题,这次学科评估所依据的指标体系是怎样构建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较前几次评估相比有何异同?

  第四轮学科评估深入贯彻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按照“人才为先、质量为要、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价值导向,在继承前三轮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先后在16个省市召开了18场全省范围内的指标体系调研会,听取200余所高校的800余名专家、校长及40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的意见建议,还就特色学科、毕业生质量、师资队伍评价等指标召开专题研讨会。最终,本次评估指标体系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基本不变,共设置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体育等9套指标体系框架,每个学科设置不同的权重。具体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较前几轮有了较大创新:

  第一,强化“五个引导”,建立学科评价体系的“中国标准”。一是坚持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引导高校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任务;二是改革师资队伍评价方法,引导高校关注队伍结构质量和青年教师发展,抑制人才无序流动;三是改革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引导高校提升论文质量、重视中国期刊;四是强化社会服务贡献评价,引导学科建设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分类评估,引导高校关注学科特色和内涵建设。

  第二,突出“五大创新”,建立学科评估方法的“中国模式”。一是采用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观测学科建设成果,克服单纯依据公共数据评价大学的片面性;二是提出跨学科成果按实际内涵,拆分归属到相应学科的“归属度”成果认定方法,解决跨学科成果评价难题;三是实行“绑定参评”方法,规定同一门类学科必须同时申请参评,有效避免材料拼凑,引导优化学科布局;四是采用数据查重、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等6大措施全面审核材料;五是探索国际同行评价,首次在数学、物理、化学等6个学科邀请国际同行专家参与声誉调查。

  5。与国内外很多评估仅使用公共的客观数据不同,学科评估是客观数据和主观信息相结合,是如何考虑的?此外,对于庞大的数据,如何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对于主观信息指标,又是如何保证专家评价的公平公正?

  国内外大多数排名大部分是以公共的客观数据为基础进行的,原因是评估排名机构很难全面获取高校关键信息,实际上许多排名项目也需要申报信息。但仅依靠公共数据进行学科评估具有先天不足:第一,学科建设包括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等方面,很多方面都无法用定量的公共数据进行测度,依托公共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学科建设的实时成就,易误导学科建设与发展。第二,公共数据无学科信息,无法直接界定其学科归属,通过算法“自动划分学科”的方法很难体现学校内部学科布局的实际情况。鉴此,学科评估的大部分评估数据通过参评单位申报获取。

  学科评估采取“客观数据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为确保学校申报数据的可靠性,学位中心在总结前三轮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既定程序,采用六大举措对数据进行全面核查。一是数据标准检查。学校填报的各项数据均有严格的数据采集标准(内涵界定、产权归属等),如“国家级科研项目”严格界定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等填报说明中列出的科研项目,“ESI高被引论文”仅能由通讯作者单位或第一作者单位填写。对于不符合采集标准的数据,学位中心直接进行处理。二是证明材料核查。学科评估在学校填报材料时,要求提供部分重要指标的证明。学位中心核查了全部证明材料,对错填数据进行了处理,对存疑数据反馈给原单位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三是公共数据比对。学位中心利用自建的50余个公共数据库,并与多家国内外第三方数据提供商合作,将学校填报数据与公共信息进行比对,查验填报数据是否真实、所归属的学校和学科是否正确。四是重复数据筛查。为鼓励交叉学科研究,学科评估采用“归属度”成果认定方法,接受跨单位、跨学科成果按比例拆分填写在多个学科(但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学位中心开发了专门软件系统,对此类重复数据进行智能模糊检索分析和甄别。五是信息网上公示。学位中心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参评单位范围内对部分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监督。六是重点数据抽查。对于以上核查措施不能完全覆盖的数据,学位中心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抽查问题较多的高校,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

  为确保专家主观评价的科学性和正确导向,学位中心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评价,评议中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坚持“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方法,要求专家充分依据材料的客观数据等事实,进行综合研判,确保评议的客观性;三是安排足够规模的专家和调查对象,保证结果的效度。本次共有13000多名同行专家、23万学生和15万用人单位联系人参与了主观评价。四是关注专家分布,学科声誉调查原则上每个参评单位都有一名专家参与,确保评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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