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文化教育

新浪首页 > 文化教育 > 三联生活周刊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资料:中国枪的法律体系

http://edu.sina.com.cn 2001/01/30 15:43   三联生活周刊

  --谁能有枪?

  --“在中国谁都不能有枪!”

  给出这样坚定回答的是涉枪犯罪专家张先生。也许在1996年枪支管理法实施前,他的语气会缓和些。“那时,对于一些公安、司法部门一定级别的官员而言,配枪甚至是一种待遇的体现”他说。

  现在,公务用枪限定相关人员仅在执行公务时才能持有;而民用枪支的生产、配送、运输则在1996年后基本停止了。大量流散民间的枪支,则是公安部门清理收缴的对象。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让枪在民间彻底消失。

  一位官员表示,就是少数民族狩猎用枪也要做到集中保管,只有在生产生活中需要用枪时,他们才能借出枪支暂用。

  枪的拥有者是集体、单位,而不是个人。

  枪的法律

  美国人“拥有枪支”的权利被写进了美国宪法。但除了美国,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将其合法化。

  我国则形成了一整套枪支管制的严密体系。公安部法制局孙茂利处长对此做了详细分析:

  人大在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这是一部级别很高的行政法规。其中第三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围绕这一法律,针对不同问题的不同方面,又陆续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条例》——规定警察只有在遇到正在发生的、严重威胁其生命的暴力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器、警械。

  公安部针对具体枪支的配备,发布了公务用枪与民用枪的相关条例。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则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制造、日常管理,到枪支的运输、出入境、法律责任,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记者金焱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文化教育频道


 相关链接
崔健:离开对立面之后(2001/01/30/ 15:37)
张元:凡人类的一切对我都不陌生(2001/01/30/ 15:32)
曹诚渊:如果我可以跳舞,你就可以跳舞!(2001/01/30/ 15:30)
社会报道:明天有没有沙尘暴?(2001/01/30/ 15:09)
三联生活周刊 (2001年第3、4期合刊) 专题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聊天得大奖-MP3商务通DVD手机钻戒
春运火车票信息,二手交易市场
2001年春运信息
最佳春节消费方案--网上投票决胜负
聊友速配找共同语言
新浪网有奖用户注册活动 手机天天送
新浪手机短信传递新春祝福!
全新两性健康频道给您最贴心的帮助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