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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有枪? --“在中国谁都不能有枪!” 给出这样坚定回答的是涉枪犯罪专家张先生。也许在1996年枪支管理法实施前,他的语气会缓和些。“那时,对于一些公安、司法部门一定级别的官员而言,配枪甚至是一种待遇的体现”他说。 现在,公务用枪限定相关人员仅在执行公务时才能持有;而民用枪支的生产、配送、运输则在1996年后基本停止了。大量流散民间的枪支,则是公安部门清理收缴的对象。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让枪在民间彻底消失。 一位官员表示,就是少数民族狩猎用枪也要做到集中保管,只有在生产生活中需要用枪时,他们才能借出枪支暂用。 枪的拥有者是集体、单位,而不是个人。 枪的法律 美国人“拥有枪支”的权利被写进了美国宪法。但除了美国,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将其合法化。 我国则形成了一整套枪支管制的严密体系。公安部法制局孙茂利处长对此做了详细分析: 人大在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这是一部级别很高的行政法规。其中第三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围绕这一法律,针对不同问题的不同方面,又陆续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条例》——规定警察只有在遇到正在发生的、严重威胁其生命的暴力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器、警械。 公安部针对具体枪支的配备,发布了公务用枪与民用枪的相关条例。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则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制造、日常管理,到枪支的运输、出入境、法律责任,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记者金焱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文化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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