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度长江学者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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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07 16:0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创建于1951年10月,是以大夏大学、光华大学为基础,同时调进复旦大学和同济大学等院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我国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20世纪80年代以后,通过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同建设,尤其是“九五”、“十五”“211工程”的重点建设,华东师范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一所兼有人文科学、教育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在内的综合性研究型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18个全日制学院和研究生院,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为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根据教育部《关于2005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5]160号)的精神,我校决定面向海内外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热忱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华东师范大学。 一、招聘学科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 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二、 招聘条件 (1)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严谨,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 (2)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并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5)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类学科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特聘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讲座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7)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待遇 (1)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除享受国家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奖金每年10万元人民币外,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讲座教授每月工资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月支付; (2)根据学科的不同,提供特聘教授聘期内50-200万元人民币的科学研究启动经费; (3)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仪器设备。保证特聘教授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的名额; (4)根据学校货币化安置的规定,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并安排配偶工作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四、应聘所需材料和应聘程序 (1)书面申请函和3位同行专家推荐函; (2)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材料; (3)科研工作成果材料: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目录等(可以为复印件) (4)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关于特聘教授具体学科岗位的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应聘者可查阅教育部网站www.cksp.edu.cn了解招聘条件、待遇等相关情况,并于2005年6月25日前将上列各类材料寄至华东师范大学师资办。我校学术委员会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评议,提出初选意见,上报教育部评审、批准。 五、 联系方式: 中国华东师范大学师资办(信封上请标注“长江学者”字样) 邮编 200062 电话:86-021-62233327 传真:86-021-62233327 E-mail:yuguang@szb.ecnu.edu.cn ygtang@admin.ecnu.edu.cn 联系人:唐玉光 陈瑜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