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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无故调部门换职位 让员工自动“走人”
杰仔以前在某公司做销售,前些天突然宣布元旦后要调离原部门与职位,他将被调到仓管部做仓管主管。杰仔说,一下子,部门和职位都相差那么大,不讲工资方面,新的岗位他并不熟悉,很难接受这样的安排,所以他选择了离开。
目前,不少企业对员工进行调换部门与职位。员工不能胜任部门工作,被调离也属正常。但据一些员工反映,有些人做得好好的,业务也还可以,但是突然被调离,有降职的,有随职位变动降薪的,还有被调到非专业岗位的,而且调整之前企业并没有与员工沟通,这种就是业内所说的“无故调离”。因此,一些员工主动辞职。
胡海峰分析,企业调整员工岗位平日也常见,但一般针对的是企业的非核心员工,多是岗位绩效不好的员工。当企业压缩成本的时候,这些员工就最易被裁掉的。但是,时下有些企业对员工实行无故调整,实则就是“隐性裁员”。
建议:员工可“抗议”企业无故调整
李进律师认为企业无故调离员工职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遇到这种情况的员工,只要合同期未满,而且合同里注有明合同期内员工的职位与薪酬的,就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职位。目前,他正在办理一个仲裁案,就是有关三水一家公司无故调离一位员工职位的“隐性裁员”案。一位企业员工目前是某部门主任,现在公司要调他到另一部门做一般助理,虽然工资不减,但专业不对口,工作很难操作,因此他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恢复其原职。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擅自调离员工部门与职位即是单方变更合同。如果公司再以“不遵守公司制度”或其他理由想单方终止合同,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如果合同里没有注明部门与岗位的,就看工资发放情况,如果调离职位后工资不一样的,就是变更了合同,同样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