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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从今年起,湖南省政府每年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并视情况逐年增加。
湖南省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在湖南范围内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在本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的,其创新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申请湖南省人民政府专项创新资助;取得技术成果获得专利的,可提出专利补助申请。
此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诺,规范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登记失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湖南省还规定,湖南省科技计划增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范围内进行科技创新和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申请登记个体经营的,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办照。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月营业额未达到5000元或经商办企业所得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经商兴办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记者 黄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