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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每一个大学生都是中国的栋梁之材,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是一个家庭的幸事,也是一个心怀复兴伟业的民族的幸事。作为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长沙市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两项政策,在第一时间寻找突破口,为大学毕业生量身设计了一项项实用、便捷的优惠政策,这里我们一一梳理,为大学生编织出一幅美好的就业创业路线图。
【教育部门】
力争70%返回原籍的毕业生就业
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彭新介绍,教育行政部门将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重视就业指导,提升就业服务,为大学生在腾飞前添足燃料。
优惠一职教共同体
教育部门将继续完善校际合作、校企合作、校园合作机制,扩大“订单培养”范围,对接受高校师生参加实习实训、协同高校开发教材、建立实验实训基地和职工教育基地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优惠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
把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确保必须课时。在全市大中专院校开设创业课程,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做到有专门教材、有课时计划、有专业师资、有考试评价。
优惠三就业服务
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统计、公布、预测、监测预警等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对离校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力争70%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人事部门】
面向全国名校揽万名英才
人事部门将一方面做好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另一方面从细处入手、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项服务。市人事局局长文丽霞表示,将把促进学生就业与加强人才储备结合起来。
优惠一事业单位空岗30%招应届生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每年空岗的30%以上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中安排70%的名额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市人事局将会同编办落实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确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并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优惠二发放“就业服务一卡通”
市人事局对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档案托管,择业期内免收档案托管费;向贫困大中专毕业生发放“就业服务一卡通”,免费提供两年人事代理等服务。目前,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已向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服务一卡通”2000余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在长沙落户,享受市民待遇。
优惠三举行多场校园招聘会
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另悉,长沙将开展“进百所名校,揽万名英才”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面向全国名校,储备一万名党政干部、专业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工商部门】
允许将住宅作经营场所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长沙市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措施。
优惠一放宽经营场所登记
市工商局局长陈跃文介绍,将进一步放宽经营住所登记,对于未办理产权证的经营场所,只要求提交房管部门、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使用证明或购房合同就可以了;对于征用或租赁土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只要求提交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即可;对于以住宅作经营场所的问题,只要求经利害关系人同意,提交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高校毕业生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优惠二初次轻微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手段
对大学生兴办经济实体,有初次轻微违法行为的实行“人性化执法”,以行政指导为主,以责令改正为主教育引导守法经营,尽可能不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尽可能不予罚款处罚,必须依法处罚的也尽量从轻处罚。
优惠三申办执照最快可提前9天
陈跃文介绍,市工商部门对大学生申办执照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对大学毕业生申办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凡其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即到即办,比法律规定的1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了7个和9个工作日。
【税务部门】
月营业收入不足5000元免征营业税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龙晓清介绍,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房地产业除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按照行业应税所得率的最低标准核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房屋出租除外)、月营业收入未达到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核定为零;开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所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开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教育服务,开办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均可免征营业税。
此外,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自主创业经营休闲农业,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以及兴办的水利设施及其他管护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劳动部门】
《大学生就业指南》即将出台
目前,《大学生就业指南》正在紧张制订中,以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长沙就业新政。“如果大学生来办事,长沙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无条件‘接单’,工作人员应为大学生提供热情服务,要为大学生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不能仅仅提供咨询服务。”连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连续召开大学生就业服务调度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河表示,长沙劳动保障部门将最大限度地简化大学生就业服务程序,不断提高大学生就业服务质量。
【财政部门】
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1亿元
市财政局局长李晓宏介绍,今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种扶持奖励。市本级预算今年安排创业富民扶助奖励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扶持全社会的创业就业、支持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大学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
【公安部门】
暂时未就业也能落户长沙
下月起将迎来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高峰,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获悉,对于暂时没有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本人愿意,就可以在长沙落户。
目前,市公安局实行“一站式办公”,即毕业生到市内迁移学生户口,只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理即可,如毕业生迁入芙蓉区某社区,只要到芙蓉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即可。此举为大中专毕业生节省了时间,因为过去毕业生需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此外,凡已在我市落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凡原籍系我市的大中专毕业生,无论其是否就业,均可按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愿意来我市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进入我市人才储备库;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统一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市创业办】
大学生创业典型将奖8万元
从今年起,长沙将在全市范围内每年评选30个市级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典型,每人将给予5万至8万元的奖励。并拟在全市打造20个市级创业基地,其中2009年认定10家市级创业基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