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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今天发布通知,2009年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援助对象实名制登记。经实名登记后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措施。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采取“一对一”方式,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推荐,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免费提供切实有效的求职技巧辅导,并组织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及毕业生双选活动,并为其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同时,我省将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将重点对有创业愿望并符合创业条件的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创业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