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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促就业新政 没工作两年内可获就业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 10: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针对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这一现象,为促进南京籍毕业生尽早就业,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人事部门获悉,将对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实行统一就业援助登记,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援助服务。

  登记对象和条件

  据了解,登记对象和条件:凡毕业后两年内仍未就业的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08、09届),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符合条件预登记的毕业生首先通过南京毕业生就业网(www.njbys.gov.cn)的“就业援助”模块录入个人简历,然后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推荐表、身份证等原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审核手续。困难家庭毕业生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市总工会出具的当年度审核有效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当年度审核有效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进行申请就业援助。

  多项贴心就业援助

  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或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可申请就业援助,人事部门将给予一对一指导、优先推荐、重点推荐并确保就业。凡已登记的毕业生可获得人事部门提供不低于3次的就业岗位信息,同时将根据单位需求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未就业毕业生可以免费参加每周六举办的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及不定期大型公益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等双选会。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为期3-6月的南京市见习实训计划,毕业生通过见习实践增强岗位操作水平,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以提高自身的择业竞争力,实训期间可获得生活费补贴和综合保险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10元,综合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5元。

  此外,未就业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该中心每周六举办的就业讲座及不定期大型讲座、专家个性咨询、网络指导、“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校园行”巡回演讲等就业指导服务,以此来提高毕业生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认识自我、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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