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寻宝大行动,奖品多多,快来加入!!



文化教育

新浪首页 > 文化教育 > 新浪文教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企业非法收取押金,职工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http://edu.sina.com.cn 2001/01/09 18:23   新浪文教

  [案情]

  申诉人:肖某,男,29岁,某中外合资首饰公司员工。

  被诉人:某中外合资首饰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中外合资首饰公司。

  1998年5月7日,肖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某中外合资首饰公司退还其1000元押金,并支付三个月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经查]

  1995年6月30日,肖某与某中外合资首饰公司签订了五年劳动合同,并按当时公司的规定交纳了1000元的押金。肖某于1998年4月1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提出后,仍正常上班。1998年4月29日,公司予以批准。肖某在办手续时,要求公司退还其押金,支付三个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遭到公司拒绝,同时还扣发其当月工资1200元。肖某与公司发生争执,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调解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调查核实了上述事实后,认为:某中外合资首饰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应立即予以纠正;肖某在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公司扣发其一个月的工资是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肖某要求公司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补发肖某一个月工资1200元;退还其1000元押金;不发给经济补偿金;诉讼费各负担50%。

  [点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收取员工押金是违法的,即使员工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应退还。肖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而肖某最后一个月内付出了正常劳动,理应获得当月劳动报酬,公司扣员工工资属故意克扣行为,应负违约责任。




 相关链接
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2001/01/09/ 18:22)
保护商业秘密 “竞业避止”是武器(2001/01/09/ 18:19)
专家说法第一期: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2001/01/09/ 18:11)
发刊词(2001/01/09/ 18:06)
北京市劳动咨询事务所专栏 专题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聊天室全面升级 手机大奖等着你
专题:争议“处女情结”
钻石美人:伊丽莎白-赫莉内衣写真
新浪招聘网站
辽宁队前锋张玉宁遭起诉
2000年精彩国际新闻图片回放
手机栏目提供选购、评测个性化方案
孟京辉与他的《臭虫》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