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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第一期:劳动争议处理

http://edu.sina.com.cn 2001/01/09 18:27   新浪文教

  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A、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B、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C、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A、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B、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C、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D、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E、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F、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做出裁决;

  G、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H、对仲裁庭难做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A、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B、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C、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D、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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