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公布。
1.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自查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未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5.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6.各报名点、考点在现场确认和考场验证等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门核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器,对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鉴别,严防替考发生。
7.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依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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