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2011年甘肃省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公布。
(第一号)
一、报考点
2011年我省在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办公室、平凉市招生办公室、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商学院、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9处设立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 :00—22 :00时,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各招生单位、报考点监控考生上传数据,发现错误向考生反馈。
推荐免试生须于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省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报名现场确认
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到省招办规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打印清单由考生确认签字后(报名信息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进行缴费、照相。此后,停止报名。
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名现场确认范围划分
⑴兰州市城关区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西北民族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西北民族大学考点报名并确认;
⑵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兰州理工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⑶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临夏、甘南州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农村教育硕士在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⑷定西、白银市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甘肃中医学院、兰州商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商学院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⑸武威、酒泉、张掖、金昌、嘉峪关、东风、甘矿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河西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张掖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⑹天水、陇南市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天水师范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天水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⑺平凉、庆阳、长庆局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陇东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平凉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⑻兰州市安宁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交通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⑼兰州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⑽高等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生,由学校负责在应届生报名的报考点集体办理报名现场确认;
⑾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联考的考生,报名程序按全国统一流程办理,就近办理报名现场确认。兰州市考生集中在兰州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⑿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和单独考试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单位或按招生单位的规定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招生单位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组织这类考试的院校。报名时间及报名手续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⒀兰州市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不得在本单位报名现场确认,可在就近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⒁外省籍考生、兰外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规定的报考点报名并确认,因故不能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一律在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收缴标准。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规定,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30元、综合科目(满分300分)每生每科50元、考生电子档案费每生10元的标准交报考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报考条件与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年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七、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2011年1月1日-14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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