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逻辑基础: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2015年04月16日21:46  跨考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正确辨识,终归要取决于对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不同的特征的正确理解。所谓集合概念是指以事物的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相应的,非集合概念则是指以非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显然,这里的关键是,究竟什么是集合体?如下,跨考教育[微博]逻辑教研室邹海燕老师为大家详细讲解。

  所谓集合体是由一些同类的个体集合起来组成的统一整体,因为集合体是一个整体,所以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只为该集合体所具有,而不必为这个集合体中的那些个体所具有。比如说,一棵棵的树集合起来组成整体,这个整体即所谓的森林,显然森林就是集合体,而且,森林具有的特性一棵棵的树并不具有。

  一般来说,不能有效区别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考生,总是把集合体和组成集合体的那些个体的关系看成类和分子的关系。表象上看,个体组成集合体,分子组成类,两种关系似乎一样,但两种关系其实是完全不同质的关系。一个类具有的属性,组成这个类的各个分子都必然具有该属性,而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具有的属性,组成该集合体的那些个体却不具有该属性。简言之,要有效的辨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就一定要把握住集合体的重要特征。

  纠结于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辨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逻辑题中出现的用同一个词既表达集合概念又表达非集合概念。要正确区分哪个是集合意义的,哪个是非集合意义的,就一定要非常清楚,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些同类的具体对象集合起来的整体,而不是反映组成该集合整体的一个个具体对象,非集合概念则反映的就是一个个具体对象。比如说,“跨考学生都是精英”与“跨考学生遍及全国各地”,这两个判断都是对跨考学生进行断定,但显然第一个判断就是对每一个具体的跨考学生作断定,所以它是非集合意义的概念,而第二个判断则是对每一个具体的跨考学生集合成的整体的断定,也就是说,第二个判断断定的并不是每个具体的跨考学生,所以第二个判断中的跨考学生是集合意义的概念。

  对于同一个词出现两次究竟是不是一次表达集合概念一次表达非集合概念,可以尝试这样的方法进行辨识:在这个词的前面加上全称量词,比如,加上“所有的”,也可以加上“每一个”,或者加上“任何”,如果加上这样的全称量词后该判断没有任何改变,还是原来的意思,那这个词表达的就是非集合概念,如果加上这样的全称量词后,该判断就不对了,或意义改变了,那这个词表达的通常就是一个集合概念。比如:“跨考学生都是精英”,在“跨考学生”前面加上“每一个”这个全称量项,此判断显然没有任何改变,所以这个跨考学生就是非集合概念;看到该文的读者不妨用这个方法辨识“跨考学生遍及全国各地”中的“跨考学生”,看看该概念究竟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

  文章来源:跨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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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2016考研考研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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