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其它事项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有关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4、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冯老师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
邮编:671003
E-mail:dlxyyjsc@126.com
电话(传真):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202.203.16.3/yj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