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按照不同考试方式和不同学科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等确定本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
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含调剂)、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陆续发布在电子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研招网(yz.uestc.edu.cn),各项政策以教育部最终文件为准。
一、统考
二、强军计划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