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的边缘化
打工子女教育问题暴露出中国人口地域流动──主要是农村人口城乡流动中的出现的一个社会问题: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这个问题的产生是基于以下三个基本的客观因素:第一,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大批学龄儿童跟随父母来到城市;第二,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造成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学生同样 的受教育权利;第三,农村流动人口恶劣的经济状况,使他们没有能力支付子女在城市公立学校受教育所额外增加的费用。
流动儿童基础教育的边缘化:流动儿童基础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教育体制之外,而被迫以体制外的自发的市场化方式来解决,而市场化的教育提供和有效需求(支付能力)都处于严重匮乏的状态。造成流动儿童教育权利的缺失。现在的打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完整的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
政策建议之一:制度层面—更富有弹性和面对现实的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创新
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基础教育由县、乡负责。这就明确规定了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当地政府也只对本地学龄儿童少年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没有义务也不会去管外来童的“普九”。由此看来,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是同陈旧的户口制度相适应的,是以城乡分割,区域封闭为基本特征的。这种教育和社会体制使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完全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且是暂时的劳动力,用完即被打发回老家,根本不被当作城市社会的一员,因此他们在城市里的种种社会性需求都被无意甚至有意地忽视。随着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稳定性增强,外来劳动力子女的出生或者随迁是一种必然的也是合乎情理的现象。因为城市学校的高额收费使多数家庭不堪负担,于是,家长不得已而诉诸于非体制行为。这种情况说明,义务教育体制的城乡分割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城乡关系在改革中急剧变化、人口城市化过程加快的社会现实。有这样一种观点可为佐证:把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解决好了,会更使流动人口留在城市,并且会吸引更多的农民到城市来,不利于城市的稳定。这其实就是说,不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让这些孩子在城市里失学,满街打转,就可以把那些讨厌的农村人逼回老家,并且给那些还想来城市的农民做个示范:瞧瞧吧,城市有什么好,什么都不给你解决,你还来这里干吗,别来了!这就是存在于相当一部分政府人员头脑中的观念。正是这种观念的作梗,使得国家关于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的政策和精神迟迟不能在地方上落实。要解决好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就首先要破除这种观念误区。取消身份歧视,恢复流动儿童的基本的受教育权利。这需要国家在全新的治理理念下进行制度创新,即改变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开放的接受流动人口,并及时的出台面对现实的管理政策。
政策建议之二:扩大供给—对两种学校的改革
1.大幅度减少乃至取消公立学校的所谓“赞助费”,使公立学校成为吸收打工者子女的主要渠道
公立学校应该成为吸收流动儿童就学的主渠道。现在的北京公立小学由于本市生源减少,教育设施和老师皆有过剩闲置情况。但是,公立学校的高额赞助费对流动人口构成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而其收费并没有国家规定,实际上是公立学校的“创收”手段。不取消这道门槛,只会把流动儿童逼到打工子弟学校,造成一边是优越的教育资源被闲置,一边是打工子弟学校简陋的校舍被挤破了门的矛盾现实。取消这道门槛,既可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问题,又可以充分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并且,取消了赞助费,流动人口自然就会选择公立学校,那些不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也就办不下去了。
日前,北京市宣武区第一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纳入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指定鸿联小学和广安中学分别招收40名和80名外来人员子女入学,不收赞助费并且与北京本地学生混合编班。借读费为小学生每人每学期600元,中学生1000元。同时每月人均收入低于340元的家庭,如果初具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的证明,可以给与子女学费减免。当然,以上都需要家长三证齐全。而石景山区在此前已设立两所公办学校专门招收外来人员子女。这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尝试。
2.规范打工子弟学校
国家教育部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台了关于流动儿童就学的暂行办法(详细内容参见附录),但对现实影响并不大。在对待打工子弟学校方面,地方政府往往走向两个极端:要么不管不问,让打工子弟学校放任自流;要么统统取缔,不留活口。在北京,大部分区县采取的是前一种方式;个别区县(如丰台区)则是后一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不可取的。前一种方式使得打工子弟学校缺少规范管理,由私人随意操作,耽误的是大批孩子;而后一种方式危害更大,因为在不解决公立学校的赞助费问题、不开放体制渠道的情况下取缔打工子弟学校,等于是把那些孩子推向失学。在打工子弟学校问题上:
首先应该明确承认打工子弟小学存在的合法性,给其留出制度化发展的空间,允许不同教育方式之间的竞争,而不是一味的以治安为名对打工子弟学校进行打压。
其次具体到打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应该是:建立公正的教育标准,责任计量以及教育监督。具体说来,应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第一、出台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标准。由于现实条件的制约,这个标准可以稍低于公立学校的标准。但在硬件设施上必须建立起明确的标准。达到标准的学校,可以合法化;对于不合标准的学校,则要坚决取缔。
第二、对办学者和教师的素质要加以控制。对办学者应要求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应具有中师或相当于中师的学历。对那些办学者和教师达不到要求的学校,都应取缔。第三、对达到标准的学校的教学活动,教育部门应进行定期的指导和监督,而不能放任自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学校改善。对不服从督导的学校,予以取缔。
政策建议之三: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救助活动,为流动儿童的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打工子弟学校的发展速度是远远超出研究人员对它的认知,几年来研究人员对这一问题的发现和跟进性的研究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援助活动(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培训活动、打工子弟小学图书馆的建设、贫困儿童的资助),大学生社团的对打工子弟学校支教的积极参与(北师大农民之子协会等大学生社团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援助),有社会良知的记者的跟踪报道(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等实力传媒的报道),北京的同龄儿童对流动儿童生存空间的体验等等,都超越了研究者个人的单纯学术旨趣,而用行动构筑了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决策者和实施主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也在事实上促进了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发展。我们希冀研究者可以通过一些基础调研活动反映问题,努力的通过政策渠道影响决策层,期望在制度安排上,为流动儿童的教育发展争取到一定空间;我们也向社会各界呼吁,为流动儿童争取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在我们力所能及范围内,尝试推进一些援助项目,使流动儿童完善自身,增加生存能力。
我们坚信在城市的贫困角落里传出来的朗朗读书声,包含着流动儿童对一个更纯洁、更平等、更美好明天的朴素期待。(吕绍青 张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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