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今年九月初,正值全国中小学生高高兴兴进入新学期之际,北京某区对专门为外来打工者子女开办的“打工子弟学校”进行了驱逐和取缔,身佩警棍的治安联防队员把守着学校大门,被挡在门外的孩子们亲眼目睹他们的校长被警车带走……
读罢这则消息,笔者的心情颇感沉重,不为别的,只为那些失学的儿童。据了解,北 京城郊结合部共有打工子弟学校200多所,在校生总数超过10万人,如果将这些学校全部取缔,那么多流动儿童到哪儿去上学?说老实话,家长把孩子送到打工子弟学校,实属无奈之举。北京有位社会学者曾就此做过一次专项调查,就读于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家长大多是卖蔬菜水果的个体小商贩、清洁工和废品收购人员,每户每月收入1000元的家庭比较普遍,其中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家庭占20%,500—800元以下的占16%,800—1000元的占27%。按照北京市划定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很多两个孩子的外来人口家庭基本上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奢望借助当地原有的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是不现实的,公办学校昂贵的赞助费使他们望而却步,而为了孩子举家回迁又不愿放弃在京打工挣钱的机会,于是他们把孩子送进教育水平虽低但收费较少的打工子弟学校。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北京现在约有20万打工子弟,在外来流动儿童小学阶段90%的入学率中,实际上有90%以上的小学教育是由打工子弟学校提供的。打工子弟学校之所以屡禁不绝,甚至以更加隐秘的方式扩大办学规模,就是因为它在客观上满足了流动儿童的读书需求。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打工子弟学校,将有更多的流动儿童失学。
有人认为,取缔打工子弟学校,让流动儿童在城里失学,就可以把那些外来打工人员“逼”回农村老家。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人口流动将是一个常态,社会越发展,流动越频繁。我们既要看到外来流动人员给城市带来的人口压力,更应看到他们对城市发展所做的贡献。他们为首都盖楼、修路、造桥,使京城百姓生活更舒适、方便;他们在郊区租地种菜、卖菜,使北京市民吃上廉价的新鲜蔬菜;他们捡废品、扫大街,使首都的环境更干净、整齐……这些脏苦累的边缘服务业,北京的“爷”们是断然不会去做的。既然首都经济建设离不开外来打工人员,那么他们的子女就应该享有和城里孩子一样受教育的权利。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京城那么多私人投资兴办的艺校都能注册,而唯独为流动儿童开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其实,早在1998年有关部门就下发了《流动儿童就学暂行办法》,提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允许公民个人“兴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酌情放宽。”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京城尚无一家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申请获得批准。
用行政手段加强对打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是必要的,但不能把管理简化为驱逐或取缔。面对这样一个弱势群体,仅用围堵的办法是不够的。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给打工子弟学校一个合理的说法,促其健康发展,也是一种管理。取缔打工子弟学校可能有很多理由,即使有一万个理由,也不能剥夺流动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韩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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