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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措施保障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2/08/13 11:00  人民网

  人民网长春8月12日电 司法部在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结会上,提出四条措施保障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圆满成功。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杜国兴在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时总结说,司法部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较为圆满地完成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至少有以下几点经验是肯定的。一是认识到位。司法部高度重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部长亲自任组长。各地司
法厅局也都是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从上到下,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领导指挥体系和运行机构体系。二是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建构起了比较完备的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的多层次的规范制度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制度体系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第二层次是司法部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三层次是更为具体、更为详尽的操作方面的文件,包括命题工作规程、资格审查等。三是规范运作,从严治考。司法部提出要求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各地层层签订责任状,依法办事,使整个考试的组织工作开展得细致、周密、规范。四是积极协调,多方支持。在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运行来看,全国人大内司委、法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都给与了密切配合。

  杜国兴还谈到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组织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在报名政策的把握上把关不严,出现了不按规定办事的情况;有的地方出现了数据不准、漏报、错报、重报等现象;还有的地方考试中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违纪作弊情况等。司法部表示,对于这些问题的出现,将认真总结教训,力争将问题和失误控制在最低限度。(记者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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