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爱(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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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2/14 15:30 新浪教育 | ||
很喜欢听王菲的一首歌,林夕填词,名字叫做《不爱我的我不爱》。更多的人听到它,也许会很容易想起发生过的或期望中的爱情。而我有时候想到的,是友情。 我一直很想知道,一个人最初萌发“友情”这样一个概念,大约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小学时候我有过两个好朋友——不是歌曲中唱的“找呀找呀找朋友”或者老师口中的“小朋友”这样的“朋友”,而是让我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那属于通常意义的朋友的那一类。 第一次是在九岁时,另一次则是在十一岁时。那时候我在一所乡村小学读书。每天眼睁睁看着穿红旗袍的的美术老师从玻璃窗外经过,浮想联翩的季节——那时候对于什么,都是好奇的浮想联翩的。大约是因为物质世界过于贫乏而精神世界尚且未被一些年月带来的尘灰占据的缘故。 孩子的眼睛。好奇而且朝气蓬勃。津津有味,打量世界。世界展开来,友情那样自然而然的适时发生。 九岁时我上四年级。从一所只有三个年级的乡下小学升入一所拥有六个年级的完整小学——也是镇上唯一的一所小学,称为“中心小学”。第一次告别从前狭小的校园悠扬的铜钟稀疏的同学,发现班里一下子多了那么多丰盛的面孔。可以活动的空间变得因为陌生而显得有些夸张的宽阔,路边充满柏树松树梧桐树,戴着花蝴蝶结的小姑娘和流鼻涕的小男孩还有刚刚开始青春期开始早恋眼光有些饥渴而又懵懂无知的高年级男生女生,戴着好看眼镜梳着黑亮长辫子的女教师夹着课本走进教室……世界这样广大而我暂时没有适应过来,仍然那样狭窄,直到时光一天天过去有更多新事物涌进来,填满和扩充那心里的空间。 从荒凉的地方走出来的人,乍一遇见相对的繁华的时候,往往不知所措之下,产生出一种本能的自闭。直到有一些物体,悄悄敲开他的门。就像水流击打山洞。当时的我,就是这样子的吧。 直到友情出现。 第一位朋友是个名字叫做飞的男孩子。跟他的名字一样,是个很嚣张的男孩子。因为那所小学里绝大多数都是山村的孩子,城市的浮华是一片遥远而惹人向往但无缘得见的风景。镇上一些城镇户口的孩子因为父母在镇上的银行、医院或者学校邮局等机关工作,而不得不屈尊跟我们一起上学。他们随父母工作的调动而迁徙转学,很少能在一个地方读到毕业。因为自己的户口,因为父母的工作,也因为这种不定期的转学,他们往往因为多长了一些见识而自以为地位有些超然。当然,我们也都这么以为。 他们总是很有钱的样子,总是可以买水果和新文具新衣服,总是可以在第二天早晨上学的时候,炫耀前一天夜里看了大彩电里播放的精彩动画片——他们的骄傲是如此简单而且理直气壮。孩子们的骄傲,本来就是简单而且理直气壮。——其实只不过是那个年代的户口制度,这样轻易地有意无意划分出了人的等级——也包括无辜的孩子们的等级。 因为他们住在特定的属于党委机关所辖的那一片区域,也因为他们地位的优越和我们隐隐的自卑,我们管他们家叫做机关。他们住的地方,对于我们来讲,是跟城市里的高楼大厦等同的——虽然他们的房子也是平房而且更加狭窄局促,有时候不得不一家四口挤在两间房子里,虽然他们的菜园真的很小很小只有天井中间辟出来那巴掌大的一块地方,精打细算地载满了香菜、芹菜、西红柿这些常见的蔬菜以及各种野生的植物——也是过得并不如想象的那样舒适吧。 飞的父母都在银行工作。所以他就是机关的孩子。他嚣张,因为那些嚣张的理由。其实我们由于等级的划分,很少可以跟机关的孩子们打成一片,大家都是有意无意地疏远。更何况他们随时可以转走,而且这样嚣张。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和飞作了好朋友。大约是从那年清明开始。清明节学校组织全部同学扫墓,每个人要做一只纸花,每个班扎一个大花圈。这是很光荣而且庄重的任务。往往很多天以前老师就会在班会上布置这个任务。有谁或者哪个班级完不成任务或者是做的花圈不够漂亮,都会挨批评。还会影响到三好生的评比。 我向来是很讨厌这些为了面子而非为了敬仰而强硬布置的任务。我知道别的孩子一般都是回家让父母给做一只就算了。到时候列队到一个烈士墓地面前一人手执一朵纸花低头默哀听人气势磅礴的讲话然后扔到坟墓的土堆上就一切完事大吉。然后明年后年周而复始。可是那一年我偏偏不。宁可不做挨批评也不要姥姥给做。虽然心里不免有些忐忑不安。 那一天到了。我看见别人上学时候都带着或者精美或者拙劣的纸花,下课时候还互相比较谁的花朵最美,心里不由得有些恐慌。小学生对老师向来是敬畏大于尊重的。何况我们班主任是个很严厉的以善长体罚著称的老师。老生们提起他来都是轻轻皱着眉头,小声的不无夸张的讲述他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体罚学生的手段。那些手段无论是频率还是强度,都是很容易让人惴惴不安的。 飞看出了我的紧张。他走过来,似乎什么也没有说,掏出他自己剩下的红纸以及剪刀胶水,很快帮我做了一只。我一直想他实在一个很灵巧的男孩子,每次他的红花都是做的最好的之一,而且都是他亲手做的。 我带着孩子所拥有的最深的感激看着他。就这样简单,我们成了朋友。从最初的隔阂到友谊——不知道现在成人们还会不会有那样的友情。 单纯的友情。单纯的欢乐。 他长得很好。一般机关的孩子都长的白白胖胖、唇红齿白。他嗓音有些尖利,说话声音很大因为底气十足。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嘴唇似乎一年到头都不好,尤其是秋冬寒冷的季节,往往要涂上很厚的一层油,肥厚而且紫红色。他不无夸张的说他嘴唇要烂掉了。 听了这个我就微笑。 两个人当时的活动,我都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他很神秘的告诉我男人和女人是怎样“睡觉”——他说是他爸爸教给他的。我听了有些脸红,很钦佩他有这样开明的父亲。似乎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姐姐。 仅此而已。少年时候,我们又能为对方做什么。仅此而已。 后来他很快转学了。从此失去音讯。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在镇上的集市上,遇见一个长的不高嘴唇很厚长发涂成黄色的男人,一下子就愣住了。我一眼就认出那是他。因为他的容貌跟小时候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不知道他当时在读书还是工作。他看起来像个不良青年,斜着身子站立面无表情眼神无情无义,跟我见过的一切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我本来要上去打一个招呼,但是隔了那么多杂乱的车辆小摊以及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我发现,我已经不能够走向前了。 有一些东西,不只是空间和时间,横亘在我们面前,放肆地将记忆带来又带走。像一条河流。 而我们,业已在河水的两岸。 记忆接受无情冲刷。一遍又一遍。(文/昨夜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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