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3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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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1 10:40 《高校招生》 | ||
一、录取原则
1、实行按志愿录取,若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5分左右;
2、符合各省区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重点本科控制线上择优录取:
1、参加国际学科大赛获奖,经中学推荐,南京大学确认者;
2、文艺、体育特长生,经南京大学专业测试予以允诺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可在重点本科线上、南京大学录取线下降20分录取:
1、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列且三次模拟考试成绩突出者(“前列”的范围因学校而异,并参考该校中学2002年上线人数),经中学推荐,南京大学确认者;
2、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个学科奥赛同时获得二个学科省二等奖以上者;或数学、物理奥赛获一个省二等奖,另获其它三学科一个省三等奖者;
3、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有特长且获得省级以上证书经学校认定者;
4、在高中阶段思想品行优秀,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近三年地市级获奖证书和新闻稿为准)。
四、符合二、三项条件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南京大学录取线,加10分选择专业。
五、今年招生录取人数暂定150人,由学校从预留计划顺序录取,宁缺毋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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