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03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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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1 10:45 《高校招生》 | ||
对申请享受该校自主招生政策的以下三类考生予以录取: 1、对第一志愿报考南京理工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重点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的以下各类应届考生予以录取,并按以下办法安排专业: (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三等奖以上或全国联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省级赛区二等奖、其它全国性重大奖项或在国际竞赛中获奖(以2002年保送生条件规定的有关竞赛为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可的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3)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在科技发明、外语、创作、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2、对江苏省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以下各类应届考生按加10分录取、安排专业:(1)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的省重点中学,平时成绩名列前茅,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可的应届考生; (2)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科目中某一单科成绩达145分以上,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可的应届考生; 3、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北大、清华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校,高考成绩超出重点本科线80分(原始分)以上的考生,不占用该校正常录取计划,全部用预留计划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同时,对该校生源基地中学的应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北大、清华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校,高考成绩超出重点本科线70分(原始分)以上,学校予以照顾录取。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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