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3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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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1 10:51 《高校招生》 | ||
一、招生对象(“资格生”条件) 1、“资格生”的必要条件 考生必须是省级重点中学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习成绩符合该校确定的达标成绩,一般为年级前3%-8%名次;高中三年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符合 2、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突出素质和能力,高中三年表现一贯优秀。对于省、市级三好学生或市级优秀干部、中共预备党员及社会工作能力突出的学生,在学习成绩符合年级前3%~8%名次要求的情况下优先选录作为资格生。 3、具有突出的学习才智和成绩,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中均名列前茅,期间多次获得学校最高奖学金;获全国、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考核内容 1、考察内容: (1)思维品质——学习成绩优秀、学习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宽广知识面等; (2)品格质量——责任感、价值观、判断力、独立思考等; (3)对学校生活做出贡献的能力,个人成长期望,进取心等; (4)在未来职业生涯中起领导作用的潜力、协作能力、表达能力。 2、考察形式: 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为该校组织的科目考试,面试为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评。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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