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03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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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1 10:49 《高校招生》 | ||
一、招生对象 1、省级重点中学及上海市区重点中学高三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且身体健康的优秀学生(“前茅”的范围因中学而异); 2、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单科全国联赛或奥赛省级一等奖或上述竞赛 3、具有文艺特长身体健康的学生(文艺特长由学校指定项目); 4、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由学校指定项目)。 二、招生原则 在分省市统招计划之外,预留自主招生计划150个,用于自主招生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对学有专长和文艺特长的自主招生对象,学校与其签订协议,高考成绩上重点本科线,学校即予录取,并按约定的专业录取。对体育特长,学校与其签订协议,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有关规定即给予录取。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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