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期限将到 来西安毕业生快办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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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5/27 11:3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拓峰)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了解到,本周末是西安市接收2003年应届毕业生的最后期限,因此,该部门希望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不同情况,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1、毕业生已经与西安市集体小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民办教育科研机构等达成了就业意向,但又对到这些单位就业心存疑虑,而未签订就业协议。 建议此类毕业生打消疑虑,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毕业生被非公有制单位聘用后,其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注册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管理,户籍关系转至接收单位注册地的派出所落户。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毕业生在非公有制单位聘用期间,由为其管理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计算等手续。 2、毕业生为西安市生源,已与外地单位达成意向,但因不想将人事档案及户口转至外地,而未签订就业协议。 这类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或证明是西安生源的有效证件)、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到西安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协助毕业生办理落户及档案托管手续。 3、西安生源毕业生与陕南、陕北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但顾虑户籍等问题,未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陕西有关文件规定,西安市生源的毕业生到陕南、陕北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西安市,由西安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4、毕业生目前并未打算就业,准备继续复习考研或准备出国留学。 毕业生可委托西安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托管。考研报名,出国留学所需证明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 5、确未落实任何单位的西安生源毕业生。 在其毕业离校时,若学校将其档案转回西安市,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负责继续推荐就业。 毕业生和家长如需进一步咨询毕业生就业政策,可拨打电话:029-5392035,525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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