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对招聘收押金要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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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11 09:45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7月份是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而一些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押金的现象又开始死灰复燃。昨日,南宁市劳动保障部门重申,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均属违法,广大求职者要勇于对这一现象说“不”。同时,劳动就业部门将严格审核进入劳动力市场招聘的单位,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学市场营销的小王今年毕业,他连续应聘了几家公司,都被告知要先交300元押金。对 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指出,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求职者不能因为就业难而屈从于用人单位,使自己的权益受损。已缴纳了此笔费用的求职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返还,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通讯员韩丽 记者庞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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