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决赛奖项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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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20 15:37 新浪教育 | |||
全国决赛奖项分为团体和个人两大项。团体奖只在全国决赛产生,是根据各参赛队所获得的总成绩确定的;个人奖是根据参赛选手所获得的个人成绩确定的。 本次活动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单项奖以及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园丁奖等奖项。其中信息技术发明创新奖与优秀实践活动奖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分别占参展作品总数的5%、10%、15%、20%,50%(单 各地基层竞赛产生的优胜者将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竞赛活动,产生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等奖的选手代表组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决赛活动。 特等奖与优秀园丁奖通过全国“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决赛产生;优秀园丁奖颁发给在全国决赛各参赛项目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等成绩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奖根据全国活动组委会分配的名额由各地负责向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表彰获奖单位在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做出的成绩(表九)。 对参加全国决赛的获奖选手、优秀园丁奖和优秀组织奖的获得者以主办单位的名义颁发证书、奖品以及其他的奖励。并以主办单位的名义下发表彰通知。 所有参加全国决赛获奖的选手及其奖项,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布;凡获得全国决赛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以及其他突出的单项奖,符合专利申报条件的获奖作品将以全国活动组委会名义报送国家专利局并协助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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