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竞争还是管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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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3/31 13:52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竞争还是管制? 最后我们要谈到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是大学治理的重要方面。大学作为一个非盈利性的组织,没有股东承担责任,也没有破产的威胁,究竟应该有些什么样的外部控制,保证它不偏离社会赋予它的目标? 大致来说,外部对大学的控制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对大学的直接管制;另一种是通过大学之间的竞争形成的声誉约束。我们现在的体制过多地依赖于政府的直接管制,而不是利用大学之间的竞争来约束大学的行为。但世界的经验证明,竞争,而不是政府管制,才是推动大学健康发展的有效力量,实现大学理念的保证。 欧洲的大学是最古老的,数个世纪来一直是西方文明的珍宝,对现代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美国的大学制度是从欧洲引进的,但在过去100年里,特别是二战以来,欧洲的大学被美国的大学远远抛在后面,无论在科学研究方面还是人才培养方面,美国的大学都远胜欧洲的大学。比如,以获得诺贝尔科学奖(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医学三项)的数量来看,1921~1930年的十年间,欧洲有23位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美国仅有4位;但到1989~1998年的十年间,欧洲总共仅有13位获奖者,而美国有26位。二战前是大量的美国学生去欧洲留学,而今天欧洲到美国的留学人数是美国在欧洲留学人数的两倍半,另外,还有大量的欧洲学者移民美国。为什么欧洲的大学越来越弱而美国的大学越来越强?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亨利·汉斯曼的研究表明,最主要的不在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在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最重要的原因是欧洲的大学是国家垄断的,政府管得太多,而美国的大学是高度竞争化的。在竞争的制度下,一个大学要发展,吸引优秀的老师和学生,就要不断地提高质量。有竞争,优秀的人才才会得到公正的评价,才会有更充分的学术自由。如果所有学校都由一个政府机构来管制,就很难有真正的学术自由。有竞争的话,如果你表达的观点在一个地方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有另外的地方可以去,所以每个地方都变得更为宽容,教授就可以享有更多的自由。竞争也为学者提供了创造知识的激励,因为越优秀的学者就越能得到好的待遇和高的职位;竞争引起人才流动,而人才流动会激发每个人的创造力。这就是美国的大学能够主导世界的重要原因。 再想想我们中国,如果我们只想在政府高度控制下通过投入更多的钱去办好大学,是不太可能的。其实真正能够促进大学发展的是大学之间的竞争,是市场化的竞争,是品牌的竞争。为了促进竞争,政府必须放松对大学的管制,应该给大学更多的自由。现在政府部门担心放松管制之后,大学可能乱来,如卖文凭,乱收学费。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我们应该看到,现在大学不重视自己的声誉正是政府管制的产物,因为管制保护了落后。为什么美国的大学比欧洲的大学更重视自己的品牌,因为美国竞争激烈,品牌最重要。欧洲的大学只要讨好政府就行,而美国的大学必须以声誉求生存、求发展,所以美国大学形成那么多优秀的品牌大学。如果真的改革之后,真正优秀的教授们占据了教员岗位,大学有了办学的自主权,它对品牌的重视程度比政府要高得多。 一旦没有了竞争,大学就会演变成人们寻租的场所,而不是追求创新的学术圣地。用政府“选美”的办法也无济于事。政府管理大学一定是按照三流大学的标准去管,那么一流大学也变成三流了,就在同一个层次上姗姗而行。所以一定要有竞争。 特别是要从终端导入竞争,只靠政府从上面引入还不够。比如我们只审查谁够不够资格带博士生,是没有办法控制博士生的质量的。博士的质量一定要终端来控制,像我前面讲到的,如果一个博士在找工作的时候只有水平高才能找到工作,就没有必要评博士生导师了。教授、副教授、讲师都可以带博士,只要水平高有人愿意报就行。如果你不在终端市场上竞争,那么自然你就只能依靠上游的程序控制了,比如谁能念博士谁不能念,谁能带博士谁不能带,上几门课,等等,这是不能培养出好的博士的。不留本校的博士,打破近亲繁殖,将会对研究生的培养制度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在这种制度下博导制度就可以废除。理论上讲,任何有资格当教员的人都应该有资格指导博士生。现在的博导制度意味着我们承认许多教员是不合格的。 现在博士生的入学程序似乎控制很严,对博士导师资格的审查也很严,但实际上博士招的很滥,数量太多,质量太差。美国的大学招博士是很谨慎的,因为它要根据需求定供给,要保证质量,不能用水货冲击学术市场。北大的博士出来,我认为基本就应该是一条出路,就是去其他的大学或者研究机构。如果北大是为了培养当官的或是为了培养商人而培养博士,我想那就堕落了。当然了,我不是说毕业了一定在学校工作,我只是说我们培养的目标应该是这样。如果我们的博士毕业去了企业界,我就认为这是我们的失败,当然我也欢送你,但是你是我们的一个次品,培养出的博士只有次品才到那里去,正品都到学校去了,到研究机关去了。大家说这个目标一下子达到不了,但这就是事在人为,这是一种大学的理念。 还有一点就是:只有竞争之后学术规范才会形成。现在讨论北大改革,大家说要有学术规范才行,这是对的。但学术规范是在竞争当中形成的,不是谁事前可以规定的。一个人发表多少文章才够当教授,是教授说了算的,不同的行业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反对一个统一规定,包括文科规定几篇。就是同为社会科学,不同领域之间的差别也很大,就像有些地是种土豆的,有些地是种芝麻的,种土豆的亩产上万斤,种芝麻的亩产只有几十斤,你怎么能说亩产超过多少斤就可以当教授,那种土豆的太容易了,种芝麻的永远也当不了。理科尤其是这样,有的专业一年发几十篇文章是很正常的,有些专业一年发一篇文章就已经是非常优秀的了。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观点,我比较同意:各个专业都应该按照它自己的专业标准,比如你所在的专业,国际上最优秀的大学里的教授平均一年发几篇文章,国内最优秀教授平均是几篇,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出一个自己的标准。 ※※※※※※※※※※※ 概括来讲,我今天讲的是:由于知识传授和知识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大学不适合作为一个盈利性组织存在,大学不可能有股东,大学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大学的业绩表现影响每个人的利益,但没有人对大学负完全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大学理念的实现,如何保证大学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如何保证大学里工作的人不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损害大学的长远目标,就成为大学治理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在我看来,最关键的是教师队伍的质量。只有当教师队伍是由最具有学术兴趣、最具有创造力的人组成的时候,大学才会有真正的学术自由,才会追求卓越,才会注重自己的名声。试用期基础上的终身教职制度是保证大学教师队伍质量的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大学不能以教授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教授治校的权力应该主要限于大学的学术事务。更准确地讲,大学应该是“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如果我们能准确地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话。大学应该有一个良好的组织文化,大学之间应该有充分的竞争,靠政府管制不可能办成优秀的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