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04年MPA招生简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07/12 15:08 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 |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全国"211工程"重点院校、国家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建院校。新疆大学现有5个博士点,64个硕士点;三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一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基地;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新疆大学从2004年起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新疆大学面向全国,重点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具体报考条件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招收名额 2004年新疆大学共计划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人员80人 三、培养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四、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学生学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新疆大学授予国家统一的硕士学位。 五、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7月8-27日,通过互联网登陆www.xjedu.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进行现场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疆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830046 电话:0991-8582449 13999111708 E-mail: yxwb@x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