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名香港居民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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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02 14:11 云南日报网 | |||||||||
新华社香港7月31日电 (记者 向剑帼) 首次允许港澳居民参加的国家司法考试港区报名31日下午5时30分截止。在为期15天的报名期,香港共有436名符合资格人士获准报名。 香港居民获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是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为内地和香港经贸合作以及其它交流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
据香港特区负责接受报名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15天的报名时间里,平均每天有接近100个电话前来了解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情况。 在436名报名人员中,年龄最大的杨先生已66岁,最小的吴小姐22岁。其中,有105人已经取得香港律师资格,半数以上的报名者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规定,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居民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为7月17日至31日,考试日期为9月18日和19日,考场设在深圳。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始于2002年。从今年开始,此项考试允许港澳居民参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