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命是准则:各国交通管理法花样繁多(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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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07 11:25 北京青年报 | |
尽管车祸责任认定制度不一,但美国交通法规的基本理念还是以人为本。美国法律认定驾车是一种“特权”,而非基本权利。美国通过改善道路状况、强制实施车辆保险配套政策、严厉惩罚醉酒驾车等措施来保障行人权益和交通安全。 美国法律强制购买车辆保险,无保险的汽车不许上路。但各州实施汽车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又各有不同。在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制度的各州,只要发生车祸,不必证明谁对谁错,保险公司都要向双方提供赔偿。这类保险制度的优点是避免了许多法律纠纷,缺点是赔偿数额有限。 而在实行“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各州,则是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且不仅要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还要赔偿高额的精神损失费。 在美国,保险费会随着驾驶者交通事故次数的增多而上涨。保险公司甚至会拒绝向经常发生车祸的驾车者提供保险。这无形中加强了对驾车人的约束。 为减少机动车撞人事故,美国车辆管理局还通过严格的驾照管理来强调司机的责任。根据交通法,任何人驾车撞了人,不管责任在哪一方,车管局都要先暂扣驾车人的驾照。这样做也是为了强调生命权高于一切的理念。酒后驾车在美国也被严格禁止,酒后驾车者如被抓获会被吊销驾照并判刑,如果发生了撞人事故,驾车者将会被定为二级谋杀罪并被处以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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