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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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2/04 14:35 新浪教育 | |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省外) 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 专业特点:理论性和实践性强,具有基本功扎实、专业全面的学科特点。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音乐教学法、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2、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声乐、键盘、器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重唱)、合奏(合唱)等。 3、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舞蹈表演的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知识,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高、中等院校机构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乐理、中外音乐欣赏、课堂基训、编舞技理、舞蹈写作教程、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鉴赏、舞蹈专业英语、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考试内容 1、音乐表演专业内容: 声乐——形象面试、朗诵(片断)、演唱曲目两首(任选);视唱;听音;乐理与欣赏。 钢琴、手风琴——基本演奏条件测试、演奏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视奏;听音;乐理与欣赏; 器乐(琵琶、扬琴、小提琴、二胡、笙、唢呐)--演奏音阶一条(小提琴需加试琶音)、乐曲两首;视奏;听音;乐理与欣赏; 2、舞蹈学专业内容: 形象面试、基本条件、舞蹈作品;听音;乐理。 3、音乐学专业内容: 任选音乐技能二项(声乐必考)(声乐、键盘、器乐演唱或演奏曲目二首,舞蹈表演成品舞片断);视唱;听音;乐理与欣赏; 本校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 编:250014 电 话: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531)6180245;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0531)6180608 网址:http://www.sdnumusic.com 本文选自中国文联出版社《艺术专业高考宝典》,版权所有,请勿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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