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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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2/04 14:35 新浪教育 | |
深圳大学艺术系 考试科目 1、美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水彩、水粉均可)。 2、音乐学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 初试: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自选)。 复试:(1)主科:自选声乐或器乐的考生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 (2)副科:声乐为主者,器乐演奏曲目1--2首;器乐为主者,声乐演唱曲1--2首。 (3)视唱练耳 注:考试期间伴奏自备。 3、表演(影视戏剧)专业考试分初试、二试、三试进行。 初试: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片断任选一篇,材料自选;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命题编演集体小品。 二试:声乐:自选歌曲;形体:自选舞蹈;表演:命题小品。 三试: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形体:主考教师测试;表演:命题小品;口试:根据主考教师指定的内容进行简单讲述。 注:声乐、舞蹈考试自备伴奏带。 4、表演(舞蹈)专业: 初试:1、自选舞蹈片断;2、基本功;3、即兴舞蹈。 复试:1、编舞(根据主考教师所给音乐自己命题编舞);2、口试。 注:自备随身听(可放录音磁带) 5、表演(学前教育)专业: 具体考试内容请打咨询电话:0755-26535107 本文选自中国文联出版社《艺术专业高考宝典》,版权所有,请勿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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