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表扬和鼓励的话却常常得挂在嘴边。只要孩子表现出优点和长处,家长就以积极的、正面的赞赏肯定他的行为。像“真棒”、“真聪明”、“真能干”、“真漂亮”这类话,就是孩子们的家常小菜了。他们认为,孩子在享受成功中会增强进取心,取得更大的成功。
美国的家长们这样尊重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需要爱护、关心和培养,还在于他们的独立观念:他们认为孩子从出生就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而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无论父母、老师都没有特权去随意支配或限制他们的行为。作为“人”
,就要让孩子感受到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美国人重视培养幼儿的自我价值感。孩子认为自己是优秀儿童,值得别人尊重,他就会朝着目标中的“更优秀”发展。而这时,成人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幼儿的自我评价。伟大的教育家洛克说过:“父母越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自己的名誉就越看重,因而会更小心地维护别人对自己的好评。”
其次,美国人还特别重视培养幼儿的自立意识和自主性。也就是遇到难题自己思考、自己判断并力求自己解决的行为方式。有一则发生在我外孙所在的幼儿园的故事,让人很受触动。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在玩滑梯时,小男孩挤了小女孩的手。小女孩就恼恼地嘟了嘴。这时,老师并没有像“裁判”一样评判谁是谁非,也不说“玩时要当心,谁也别碰了谁!”而是和蔼地问那小男孩:“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开心呢?”小男孩沮丧地说:“因为我挤了她的手。”老师就笑着说:“噢,原来是这样。那么,你试试用个什么好办法,让她愉快起来。”那男孩想了想,就走到那小女孩面前,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原谅我吧。”那小女孩不吭声,但脸色好多了。老师便蹲下来,问那女孩:“你感觉好些了么?”小女孩提出自己的要求,说:“我觉得用凉水洗洗手会好些。”老师就赶紧表示赞成,启发那小男孩陪小女孩去洗手间洗手。一会儿,两个孩子就手牵着手从洗手间出来了。小男孩高兴地报告老师:“她感觉好多了。”于是,两个小朋友和好如初。这件小事之所以引起我的触动,是因为我曾当过12年中学语文教师和班主任,也曾经历了学生中的诸多摩擦,但多数情况下是充当了“裁判”的角色,评判谁是谁非,而没有想到这正是培养他们自己解决纠纷的实践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