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外面惹了祸,你不用情感来体察孩子的心境,孩子就必然以反叛的心理来与你较劲儿。
小时候我们姐弟每与村里的孩子发生争执,不管自家孩子的对错,父母总是“理往一边倒”,当着众人的面呵斥自家的孩子,有时还拽着孩子向人家赔情。这种“人前教子”的做法似乎是传统的典范,我的父亲在村里是很以“教子有方、治家有道”著称的。最让我们
无法忍受的是有一次妹妹遭了村干部儿子的追打,掉进水坑。干部的儿子看看闯了祸就逃之夭夭。所幸水坑很浅,在围观者的鼓动下,妹妹哭到干部家,列数了他儿子的“侵略”行径。干部的老婆看到我妹妹湿淋淋的样子,还给说了不少好话。讨到公道后,妹妹和我的心情刚刚好受些儿,谁知回了家被父母又骂个狗血淋头。
母亲说:“你不惹人家,人家会追着打你么?”
父亲说:“知道的说是你们不懂事找到人家门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教唆你去呢!”
母亲说:“你们以为寻到人家门上这事就了了,说不定几时就有小鞋穿呢!”
大人们的谆谆教导我们连一句也没进耳朵,我们的感受就是父母不把我们当回事儿,我们的屈辱、我们的尊严和我们的心情都不及她(他)们的“理”重要。
这样,我们在外面忍辱负重,看似“乖”了,但对家长却有了强烈的反叛意识:妹妹踩上凳子偷吃红枣,打了奶奶的宝贝瓷罐儿,我们就收拾了现场,姐妹合谋,让那罐儿不翼而飞。我们纠集了一伙女娃们到自家的南场里打杏儿,把树枝打得七零八落。为了不被发现,就把南场的钥匙藏到猪圈的墙缝里……
这就是父母不把子女当回事的结果。你不用情感来体察孩子的心境,孩子就必然以反叛的心理来与你较劲儿。
美国的家长则与此不同,他们往往是以孩子的辩护人的身份出现的。在他们的观念里,孩子属于弱势群体,他们惹了麻烦,指责他们的大人多的是。在这种处境下,孩子有辩护人才算公平合理。除了父母之外,还有谁更适合担任他们的辩护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