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些研究对于解决上网成瘾问题是有益处的,但如果不加分析地套用,不但于事无补,还会南辕北辙。不管“互联网成瘾综合症”也好,“IAD"也好,其基本前提就是将上网成瘾视为一种心理疾病,而这个前提能不能成立,其实就大有疑问。微软加拿大网络中心的总经理尼克森就认为,一个人对互联网上瘾,就像另一个人对读书成瘾,或者对听
音乐成瘾一样,只是兴趣比较强烈而已,因此就把他称为“什么什么症”,并认为就是心理疾病,是没有道理的。我非常同意尼克森的看法,绝大多数上网成瘾并不是什么心理疾病,更不是什么生理疾病,而是一种由于兴趣强烈而形成的习惯。为什么我说“绝大多数”,而不是说“全部”,因为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极少数人本来就有精神方面的问题,然后再上网成瘾,之后表现出来的症状,就肯定会是心理疾病。
另外一点,国外的研究可能主要针对的是成年人,而我们的对象主要是孩子。成人与孩子在上网成瘾的动机、程度等方面也是有所不同的,用这些研究结果解决中国孩子的问题,不一定完全有效。上网成瘾是个社会现象,但中国的未成年人上网成瘾却带有一定的特殊性,有其特定的成因。它是中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文化等诸多原因造成的一个“果”,也就是说有中国的国情。如果不去认真分析原因,而只是注重什么什么症,不仅解决不了每一个具体孩子的问题,对这种社会现象也会失去准确的判断,在后面我会对这些成因作比较详细的分析。
根据自己的经验,我将孩子上网成瘾的程度分为10个级别:
1、偶尔上网,对正常生活与学习基本没有什么负面影响。
2、时间比第1项稍长,但基本上自己可以控制。
3、自己有些控制不住了,但在家长的提醒下可得以控制;对学习已经产生一定的影响。
4、开始对家长的限制有反感,逐步对学习失去兴趣。
5、有时瞒着家长上网,并且用说谎的方式为自己掩饰;开始厌学。
6、已产生对网络的依恋,一天不上网就不舒服。
7、与父母有公开的冲突,亲子关系紧张;上网成了生活的主要目的。
8、对父母强烈厌恶,经常逃学,连续上网,通宵不归;并有其他很不理智的行为,如开始在家里有暴力行为,敲打或毁坏东西等等。
9、不顾一切也要上网,若父母干涉,非骂即打,不但毫无亲情,甚至伤害亲人、逼父母分居或离婚。
10、为了上网,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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