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学院是信息产业部和陕西省政府共建,以陕西省政府管理为主的一所以工为主,文、理、工、管、经、法相结合的普通高等院校。
1.国家代码:11664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 邮编:710121
联系电话:(老校区:029-85383168、029-85383139) (新校区:029-88166193、88166197)
网址:www.xiyou.edu.cn
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3. 我院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总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满额者从第二志愿上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我院原则上不接收无志愿考生。学院对各高考科目成绩要求原则上应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以上。对各地考生均无加试成绩要求。
4.在专业录取上,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的办法,即按所报专业排列顺序由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人数满额后,按第二专业顺序由高分向低分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对于高考中享受当地照顾政策的高考考生(包括加分、降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者),我院将执行各省(市、区)相关政策。学院审查后,一律采取按原高考分数高低排队投档的办法由高到低录取相关专业。
6.对考生身体情况要求,将执行国家《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因各专业均属通信类或直接为通信事业服务的相关专业,对于色盲、色弱及身高偏低的学生将直接面临毕业择业的困难。因此,根据我院的专业性质及特点,以上考生均不宜就读于我院专业。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必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或高考体检作弊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7.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以上。若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外语复试,则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
8. 我院因师资条件所限,今年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合格考生。
9. 2005年我院在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招收国防生,仅限男生报考。(其中在陕西、甘肃招收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各有一名女生计划,其余计划只招男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报考考生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要求及政审要求;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军检复查及政审复查。
10. 我院2005年招生计划见附表1。
11. 对于新生的收费标准,学院将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规定。具体费用收取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