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河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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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0 15:16 新浪教育 | ||||||||
第一条 学校全称 :河南中医学院 第二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一号 第三条 培养层次: 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权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本科学制为 4 - 5 年。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历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 颁发学校为河南中医学院。 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 专业、层次、毕(结)业 ;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 照片及学校印章、院长签名 ; 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证件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本科招收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方向)、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市场营销(医药贸易方向)、制药工程、英语(医学英语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方向)、计算机科学技术(医药软件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信息学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方向)等 17 个专业, 校本部计划招生 2200 人。 分别在河南、 河北、天津、黑龙江、吉林、山东、广东、江西、湖北、湖南、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新疆等 23 省市招生。 第七条 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药学类专业(含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市场营销 < 医药贸易方向 > 、制药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医药软件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信息学方向)招收理工类考生。 其它专业文理兼收。 外语语种限英语。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培养医药人才实际,服务对象为病人,为避免医源性感染,凡大三阳或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考我院。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录取。 第八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程序和规则“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工作。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院招生工作。 被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河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 home.hactcm.edu.cn/zs )公布。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一般也提供网上录取结果查询。 第九条 收费标准: 本科生 学费 4500元/学年。住宿费:500-800元/学年 。 第十条 奖励和资助: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本科生,按录取名次,有 23 %的学生可获得 800 - 1400 元的入学奖学金 ; 在校学习期间,每年有 27 %的优秀学生可获得 1200 - 2000 元的综合奖学金; 5 %的学生可获得专项奖学金 ; 部分学生每年可获 4000 - 6000 元国家奖学金或 3000 - 5000 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可有 20 %的特别困难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 6000 元以内的国家助学贷款 ; 对 5 %的特别困难学生实行每月 120 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在校生可通过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相应资助。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的捐献与支持,设立相关的奖励基金与资助基金。 咨询电话: 0371-65962633 、65979306 E-mail:zsb@hactcm.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