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云南财贸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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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1 16:19 新浪教育 | ||||||||
云南财贸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兼有文学、哲学、理学和工学的高等财经院校,为云南省省属重点大学。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云南财贸学院
2.校址:学校共有三个校区: (1) 本部:昆明市龙泉路南段(研究生、本科生) (2) 西区:昆明市昆瑞路202号(高职、专科) (3) 南区: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保海路170号 3.办学层次: 学校具有招收硕士、本科和专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 我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 5.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 6.合格毕业生颁发云南财贸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2005年我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请登陆 www.ynufe.edu.cn 查阅“招生宣传专栏”) 2.收费标准:本科专业中,英语、新闻学、广告学三个专业按3400元/生·年收取,其他专业40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生·年(合格毕业生可获国内外双文凭)。 3.外语语种要求:要求入学后主修英语。 4.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的录取规则是: 1.2005我校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阅档、录取工作均在计算机上完成; 2.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录取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在同等条件下,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涉外类专业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旅游管理专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者优先录取; 6.录取全过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录取结果各专业最高分、最低分在全校公布。 第四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南段云南财贸学院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5132629 4.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