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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政策(2)

http://www.sina.com.cn 2005/10/23 22:06  金榜考研

(三)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一般出选择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在1956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进行了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提出了不少正确的政策思想,为1978年开始的改革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基础。毛泽东等人关于这方面的思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毛泽东阐述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问题
。在纠正1958年出现的“共产风”过程中,毛泽东指出,商品生产不能和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要看它与什么经济相联系,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相联系,就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联系,就出社会主义;不要怕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历来就有商品生产,现在加一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久,他又强调要重视价值规律。指出价值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进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违反了它,就会碰得头破血流。

  此外,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在1956年底都谈到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条件下,可以允许一部分私营经济的存在,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邓小等提出合作社可以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在生产经营方面实行“大的集中,小的分散”,在生产资料处理方面可以实现“主要公有,次要私有”。在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一些农村出现了“包产到户”的做法,刘少奇、陈云、邓小平、邓子恢等以不同的方式表示肯定,予以支持。邓小平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水平,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当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要让它合法起来。

  第二,关于管理体制改革。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谈到了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的问题。中共八大后,在周恩来、陈云主持下,完成了关于工业、商业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的起草任务。其基本方针是分级管理,逐步下放,重视综合平衡,处理好下放后的人、财、物和产、供、销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关系,破除和修订某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心内容和总的精神是适当调整中央同地方、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关系,把一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和工矿企业,以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

  在企业管理制度方面,毛泽东肯定了鞍山钢铁公司“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经验,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的三结合。

  2.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三个“主体”和三个“补充”的构想

  陈云在中共八大的发言中提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三个“主体”和三个“补充”的重要思想,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为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以国家的计划生产为主体,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为补充;在市场方面,以国家市场为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市场领导的自由市场为补充。(此知识点2002年理科多选题第23题考查过)

  二、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一般出选择题)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或者说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写入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为以后历次宪法所肯定和完善。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和特点主要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权关和司法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它负责,接受它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3)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明显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民主共和政体,也有别于前苏联实行的苏维埃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依据和基本内涵1.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

  统一战线不仅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是一个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

  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两个不同时期既相同又不同。相同点主要是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统一战线都可以称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都是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主要的不同点是,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改造对象的民族资产阶级继续保持着联盟的关系,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达到了既消灭资产阶级又把这个阶级中的绝大多数逐步改造成为劳动者的目的。简言之,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同民族资产阶级保持着联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这之后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各民族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爱国侨胞在内的广泛的统一战线。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任务,就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依据和基本内涵(此知识点在2003年多选题第24题考查过)

  这一方针的基本内涵。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这个方针的内涵。所谓“长期共存”是指,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都可以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同存在;所谓“互相监督”是指各党派之间互相监督,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

  实行这一方针的基本依据。毛泽东指出,这个方针是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的产物。一方面,我国的民主党派与欧美国家的资产阶级政党不同,在历史上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爱国的进步的政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它们接受共产党的领导,采取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它们的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共产党应该继续同各民主党派合作,长期共存。另一方面,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需要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包括来自民主党派的监督。有了民主党派的监督,这对共产党更有益。民主党派能够对共产党提供单靠共产党自己的党员所不能提供的监督。

  (三)适合中国国情的实现民族平等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原则1.适合中国国情的实现民族平等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国家管理的结构形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国内各民族人民都能够积极地参与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同时让各民族人民按照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自己当家作主,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以达到巩固各民族的团结,共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目的。

  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实现民族平等的好制度。实行这一制度优越性表现在:第一,有助于少数民族在与汉族形成平等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当家作主;第二,有助于民族自治地方发挥积极性,促进民族自治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三,有助于国家对少数民族施以全面帮助,实现国家富强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1)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2)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实行自治政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3)民族自治地方在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同时,必须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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