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声音:高校的自杀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12/02 10:1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社会学教授卢元镇认为,这(冠军班)是高校的一种自杀行为,开设这样的班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再教育和再就业的问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也要通过正规的考试才能攻读硕士学位,高校免试招收世界冠军是一种自贬身价,应从体制入手,大力发展学校体育,冠军班徒劳无益。 相关链接
冠军班入学资格: 1、在近2—3届奥运会、世锦赛和世界杯赛中(后两者的项目尚须与奥运项目一致)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作者:李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