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学习做规则的制定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1日 19:17   科学时报

  做规则的制定者

  刘洋还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在境外参加国际模拟法庭的经历,那是一个由国际红十字协会举办的一次模拟国际武装冲突法案件的法庭。对刘洋来说,这个案件不仅与自己的国际公法专业相关,而且是一次难忘的经历。

  在由香港法院法官担任模拟法庭法官的法庭辩论现场,一个细节让他印象非常深刻。轮到香港大学的辩手发言时,那位学生律师先是把自己的手表摘下放在桌上,然后把钢笔插好,整理一下衣服,然后才开始发言。整套动作从容、清晰、引人注目。

  事后他才知道,这是香港大学法学院法庭训练中的一个常规动作,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法官的注意,让法官能集中精力倾听他们的发言。

  “法庭辩论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征,他们强调律师在法庭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学生们在学习期间与此相关的专门训练有一年的时间。”刘洋说:“而我国的法学教育则是完全不同的一番场景。”

  结果是他们没有拿到名次。

  这次经历让他想了很多,法庭辩论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传统,于我国来讲是很陌生的事物,但是既然模拟法庭是别人发明的游戏规则,我们要参加就必须在这套规则里游戏。但目前我国不断开放的势头已让我们既无法置身事外,更无法逃避。

  开始刘洋想的是:“我要不要在这套游戏规则里做事?”不久他又换个角度思考这一问题,“从国际法领域来讲,中国的研究和学习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此,你不能永远被人带着玩,那你永远都玩不出来”。刘洋说:“我们不能做规则的追随者,而是要做规则的制定者。”我国法官目前在联合国、海牙国际法庭任职的非常少,曾在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任职的刘大群法官就不止一次地提出中国人要加入这些组织,发出自己的声音,但一直都没有大的改观,在这些组织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中国人也无非只有一两个,相当于一些非洲小国。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清华大学很早就开始组织自己的模拟法庭。还是在读本科时,刘洋就参加过清华大学的模拟法庭,在此后的比赛中,他也获得了好的成绩。有了这样的对比,刘洋更加坚定了学习国际法的信念:必须适应并熟悉他们的行事套路,才能在国际相关事务中得到自己的东西。

  面临毕业的刘洋将要去美国继续自己的学习和研究,他说毕业后一定要努力去这些组织里工作一段时间,为了自己内心的使命。(作者:袁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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