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创业者而言,创业初期多是开办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为了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