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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鞭策”让调皮学生受了伤 再现变相体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 10:05   新桂网-南国早报

  浦北县一名小学老师制止学生在课堂上的小动作,最后却把教鞭挥向了学生。目前,事情已得到初步处理,学生家长认为,老师的苦心他们能够理解,但“鞭策”的方式肯定不对。

  被打的小灯(化名)是浦北县乐民镇西角小学四年级学生。小灯的父亲覃先生说,小灯平日里较顽皮,难免在课堂上讲些悄悄话、做小动作。10月30日上午上语文课时,任课的曾老师看见小灯在做小动作。在孩子不听劝阻的情况下,曾老师就用教鞭打他,导致小灯的后脑勺、鼻子出血,身上出现多处伤痕。

  被打后的小灯随即爬出教室窗户,并翻过教学楼后面的围墙,哭着逃回了家。小灯的母亲李女士告诉记者:“我看到孩子满脸是血,实在心疼。”李女士检查了儿子的伤势,发现他的后脑勺、背部以及臀部都有伤,于是带着小灯回学校讨说法。

  10月30日上午放学后,在该校校长的要求下,曾老师陪小灯母子到附近的寨圩镇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小灯的伤属于皮外伤,无大碍。

  11月3日上午记者采访时,已近中年的曾老师说,当时他正在班上进行测验,全班同学拿到试卷后都安静地准备答题,只有小灯背对讲台,将试卷抛向空中,还到处走动。曾老师叫他回到座位坐好时,小灯不但不听,还用脏话骂人。于是,他抓住了小灯的衣领。在挣扎中,小灯的拳头乱挥时,碰到了曾老师的下巴,受痛的曾老师则拿起教鞭打了小灯。但他说,自己只打了孩子的背部和臀部,这方面有学生可以作证,小灯头部的伤是翻墙时摔伤的。

  面对记者的采访,西角小学黎校长表示,在此次事件中,老师和学生均有错。黎校长确认了四个事实:一是小灯确实打了老师;二是老师也打了小灯;三是小灯翻墙出去;四是孩子背部确实有一条伤痕。目前,校方已让曾老师承担小灯去医院检查的一切费用,而小灯也要写今后遵守纪律的保证书,并在校内公开宣读。

  目前,小灯已返回班上继续学习,也认同了学校的处理。在见到记者时,这个11岁的孩子一直低着头,坚持说老师当时打了他的头。小灯的父亲覃先生表示:小灯确实顽皮,但老师不该动手打人,“不过,我要求儿子今后一定要听曾老师的话,老师本意肯定是为了学生好……”

  负责乐民镇所有小学安全问题的乐民镇中心校韦副校长告诉记者,教育部门再三强调,老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于此次事件,他们将到西角小学调查。(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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