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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06级研究生小吴遇到了烦心事:学校贴出通知,欠费学生没资格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党员不能转正。此事在学生中引起争议。(2008年11月2日华商报)
学生恶意拖欠学费,有钱买高档手机,有钱进行高消费,却不缴纳应缴的学费,这种情况确实令学校头痛。拖欠的学生多了,数字大了,比如像西北政法大学拖欠的数额高达5千万元,肯定会影响到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如果任由学生拖欠,对已缴者也不公平。因此,学校采取一定的措施摧缴所欠学费,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学校不能把摧缴欠费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党员转正等一股脑儿挂起勾来。如果说对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于学生干部应在学习、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其中包括应当及时偿还欠缴学费,所以把是否欠费作为衡量的标准之一还勉强能说得通的话,那么把三好学生的评选、预备党员转正也一起捆绑起来则显得毫无道理。三好学生指的是德智体三好,与拖欠学费有何关系?预备党员转正属于党内事务,用行政手段去取代,明显不正确。把毫不相干的几个事情硬生生地扯在一起,以此要挟学生,明显属于行政权力的滥用。
同时,在拖欠学费的学生当中,每个人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可能是有钱故意不交,而有的人可能是真正的贫困交不起,学校必须下大力气做好这方面的调查了解,分清谁是恶意拖欠,谁是因贫欠费,然后对二者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使真正的贫困生不受牵连,才能彰显学校对学生的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