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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不缴清学费不能评优不是好主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 10:23   红网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06级研究生小吴遇到了烦心事:学校贴出通知,欠费学生没资格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党员不能转正。此事在学生中引起争议(据11月2日《华商报》)。

  必须肯定,这种“眉毛胡子一把抓式”的催缴学费办法,暴露出了学校本位的土霸王政策迹象,是对学生合理合法利益的一种侵犯,对于那些原本因家境贫寒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贫困学生构成了双重打击,它缺少起码的人情味,够得上一个十足的馊主意。

  当然,对学校收缴学费的苦衷也应理解,学生大量欠费注定会使原本拨款不足的学校因为经费问题更加捉襟见肘。据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介绍,该校学生欠费约有5千万元,是省内高校最多的,大量的欠费已影响到了学校正常工作。而在欠费的学生中,有2/3不应算贫困生,这些“贫困生”一边欠着学费,一边手拿高档手机,明显属于恶意拖欠。事实是明摆着的,如果任由这些“贫困生”继续拖欠学费,就是对已缴费者的不公平,对信用制度的破坏。因此,学校加大催缴学生欠费的力度本无可非议。

  但是,学校在催缴学生拖欠学费中,应当首先厘清到底是恶意拖欠还是因贫欠费,把具体原因弄清楚,并且区别对待。而决不能单纯地搞“木匠斧子——一面砍”,不分一六二五,凡是欠费的就一律取消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预备党员转正的资格。这种简单化的一刀切做法,不利于真正分明谁是真正的贫困无力偿还,谁是有钱故意拖欠不还,将加剧催缴工作的难度,会使学生拖欠学费问题扩大化、复杂化,甚至演化成一种顽症。相反,校方如果能下大力气做好调查摸排工作,然后区分情况分别对待,使故意拖欠者无法得逞,让真正的贫困生不受牵连,就会彰显学校对学生的真诚与信赖,从而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学生收缴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切实用制度规范学生拖欠学费问题。

  更何况,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优秀个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属于不同的议事范畴,在层次权限和程序上都有不同的规定,根本不能放在一个马勺里揽。假如学生因为欠缴学费就将影响预备党员转正,就是在用行政管理代替党内事务,属于党政不分,明显不正确。退一步讲,学生因家庭贫困实在无力按时缴学费,无论如何都不能算作思想品德上的瑕疵,如果要求学生必须缴清学费,三好学生岂不是变成了德智体加上经济好的四好学生了吗?

  学生欠费实际情况复杂,但学校不能因催学生缴费的成本高而野蛮收缴。一句话,收回学生拖欠学费应制度疏通而不是野蛮强缴。唯有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才能让学生不能失信,也不敢挑战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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