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村民就范,乡政府“控制”了老师,而老师“控制”了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孩子就相当于“人质”,他们夹在激烈冲突的父母与政府之间,承受着原本不应由他们承受的压力。
11月5日《东方今报》报道,“……亲爱的爸爸妈妈,让我和你们一样一辈子住在又脏又乱的村里,我会开心吗?亲爱的爸爸妈妈,如果你们支持小区建设就请签上名字。”这是河南省洛阳市古城乡政府起草、由古城乡青阳屯村中小学生交给家长签字的一封公开信。有村民说,这是学校恐吓孩子逼父母签字,学校则称“绝对没有恐吓”,但他们也承认,“在一二年级孩子中,确实有孩子因为年龄小,把老师布置的任务太当真,哭着闹着要父母签字的现象”。
拆迁搞“株连”早就不是新闻了,但以往“株连”的一般都是国家公职人员,而古城乡此次行动不仅“株连”学校和老师,而且未成年孩子也被“连”在了里面。
村民们说,他们并不是不支持政府的拆迁决定,而是要求政府先建好安置小区或者给一个明确的安置期限。而乡政府称,“没有大块的地先建设”,也不愿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到底谁的说法更合理姑且不去说它,就此事来说,更值得探讨的其实是“株连”孩子的做法。
拆迁是涉及多方利益的事情,不谙世事的孩子又岂能明辨其中道理。因此,对于孩子来说,那不是一封公开信,而是一次特殊的家庭作业,信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交办人是学校和老师。面对这样的作业,孩子们应该怎么办?当然是要完成!乡政府之所以想出这个办法,显然就是基于这样的逻辑,一些孩子“哭着闹着要父母签字”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
学校和老师称,一些孩子“把老师布置的任务太当真”,可是学生能不当真吗?在绝大多数孩子的心目中,父母的话可以不听,但老师的话不能不听。而在孩子们看来,父母在作业上“签字”也是顺理成章的。为了让村民就范,乡政府“控制”了老师,而老师“控制”了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孩子就相当于“人质”,他们夹在激烈冲突的父母与政府之间,承受着原本不应由他们承受的压力。
拆迁本来是政府或开发商与被拆迁户之间的事情,与拆迁对象的亲属等没有什么关系,跟没有独立行为能力、处于被监护状态的孩子更是没有直接关系。如果说“株连”公职人员已属大错的话,那么“株连”未成年的孩子更是大错而特错。古城乡政府如果真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还是收回这个“创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