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6日讯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我省要求各高校,要合理控制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成功率。建立贷款学生档案和与贷款毕业生有效联系的机制。能够及时取得全校贷款情况及每个贷款学生的信息。按规定时间核实银行方面提交的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信息资料。
我省将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严格考评,根据规定,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最终得分多少,均不能评为良好以上:无机构和专职人员的;严重违反规定评审和发放奖助学金,师生反映强烈的;实际贷款在校学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不足3%的。